※ 臭氧发生器专业厂商-臭氧发生器 » 网站首页 » 臭氧相关技术/新闻 |
|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处理用臭氧发生器的分类和规格、结构和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饮用水、再生水、污水处理用的臭氧发生器,也适用于化工氧化、造纸漂白及食品工业消毒杀菌等应用的臭氧发生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0 钢制压力容器
GB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21 优先数和优先数系
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要求
GB/T 6682-2008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 7521.1-2005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1部分:型式试验和部分型式试验成套设备
GB/T 13306 标牌
GB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 14050 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
GB/T 15438 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紫外光度法
GB 19517 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3 术语、定义、符号、单位和缩略语
下列术语、定义、符号、单位和缩略语适用于本标准。
3.1
介质阻挡放电 dielectric barrier discharge,缩写为DBD
在被介电体阻隔的电极和放电空间施加升高的交流电压,产生的气体放电现象。
3.2
臭氧发生单元 ozone generation unit
产生臭氧的基本部件,由介电体与被其分隔的电极和放电空间组成。
3.3
臭氧发生室 ozone generation chamber
单组或多组臭氧发生单元组成、通过介质阻挡放电方式产生臭氧的装置。
3.4
臭氧发生器 ozone generator
产生臭氧所必须的全部装置。包括臭氧发生室、臭氧电源、冷却装置、控制装置与仪表等。
注:以下简称发生器。
3.5
臭氧系统设备 ozone system
臭氧发生器与气源装置、应用反应及尾气处理装置、监测控制仪表等设备组合。
3.6
标准状态 normal temperature and pressure,缩写为NTP
压力为一个标准大气压(101.325 kPa),温度为0℃(273.15K)时的气体状态。
3.7
臭氧浓度 ozone concentration,符号为C
臭氧发生器出气中的臭氧含量。
本标准采用标准状态下的体积质量浓度。单位用g/m3NTP(mg/LNTP)。
注:与其它浓度单位换算关系参见附录A。
3.8
臭氧化气体流量 flow rate of ozone-containing gas
臭氧发生器出气流量。单位常用m3/h。
3.9
臭氧产量(率) ozone production rate,符号为D
臭氧发生器单位时间产生的臭氧量。单位常用g/h(kg/h)。
3.10
臭氧电耗 specific power consumption of ozone,符号为P
产生1kg臭氧消耗的电能。单位常用kW•h/kgO3。
上一主题:水处理材料可吸附空气中二氧化碳 |
下一主题:臭氧的物理性质 |